按照中央港澳办统一部署,于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新版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以下简称新版因公通行证),进一步提高持证人通关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湛江市港澳事务局已按要求做好电子化建设工作,经中央港澳办批准,2025年6月23日起具备签发新版因公通行证条件,6月26日开始正式接受办理新版因公通行证。办证流程增加指纹和个人电子证件照片采集等步骤,不再签发旧版因公通行证或在旧版因公通行证上加签注,持旧版因公通行证且有有效签注的可继续使用至签注有效期满。请各申办单位合理有序做好新版因公通行证相关申办工作。
特此公告。
湛江市港澳事务局
2025年6月16日
编辑:陈婉琪
校对:程耀坤
审核:易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