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民宗局2017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多措并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为确保评议意见贯彻落实到位,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殷兆斯带领调研组一行5人,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的形式,对市民宗局2017年以来的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调研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黄春对民族宗教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了汇报。
殷兆斯副秘书长对市民宗局的整改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他认为,自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市民宗局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评议,并针对评议指出的工作薄弱环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定目标、明措施、找差距、抓落实,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其中湛江市委作为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单位,徐闻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被评为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麻章区佛教协会探索推动小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经验、徐闻县民间信仰场所规范管理新模式等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殷兆斯副秘书长强调,市民宗局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在管理上要更加精细,要加强调查摸底,盘清信教群众人数、非法传教活动、外来渗透等情况,要完善管理机制,下移重心,突出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二是在引导上要更加精确,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重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疏导化解工作,注意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在服务上要更加精准,要依法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要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帮助他们解决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快推动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希望市民宗局通过工作评议和回头看工作,树牢接受监督意识,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