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位于赤坎区海萍街六横巷2号张炳的侨房,是2011年12月27日市委侨房办发还的侨房,面积36.27平方米。该侨房在发还之前由政府代管,代管期间政府安排给黄伟文兄弟使用。黄伟文兄弟使用期间于1973年向市城建局申请改建为混合结构平房,建筑面积49平方米,并于1989年和2002年分别申办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侨房发还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与侨房使用者协商,通过互为补偿方式解决使用权退还问题,但都未果。侨房产权人多次信访,造成不良的影响。
又如,麻章区湖光镇月岭村,2013年进行“三旧改造”,在没有协商好补偿价格的前提下,村长就组织村民拆除了极有历史价值侨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在申诉人多次协商不果的情况下,向市政府部门反映。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我们利用统战侨务的大平台,致力推动市领导包案解决维权的难点问题。8月7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钟力同志,在市信访局亲自组织职能部门、相关区、镇、村(街道)领导及信访人参加的信访协调会议,重点研究上述两宗侨房的解决办法。在听取职能部门对两宗侨房处理意见和结合申诉人的合理要求的基础上,依据事实并充分论证作出了决定:
一、张炳侨房使用权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撤销黄伟文兄弟国有土地使用证,市住建局撤销黄伟文兄弟房屋产权证;评估互为补偿后,将房地产使用权退还给张炳合法继承人。
二、麻章区湖光镇月岭村“三旧改造”拆除的侨房,村通过与房屋产权人协商,作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合理补偿。
至此,在相关部门重视和努力下,困扰多年的两宗侨房维权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侨务工作科)